根据学校保卫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规范停放及充电管理的通知》,特就规范电动车停放及充电有关事项提示如下:
一、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。由于电动车(包括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)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,一旦起火,燃烧速度快,并在短时间内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,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。
二、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。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,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。禁止电动车进入教学楼、办公楼、宿舍楼、家属楼、图书馆、体育馆、游泳馆、国际交流中心、食堂等建筑物内充电或停放,严禁将电池拆卸后带入室内充电,严禁从楼内拉线到楼外充电;禁止电动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;严禁电动车乱停乱放,禁止停放在建筑物内的公共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,严禁堵塞消防通道。
三、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。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,增强火灾防范责任感,最大限度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,消除安全隐患,共同推进校园平安建设。
离退休人员工作部
2024年5月